早晚秃头的金融狗

爱好小吴老师,理性分析搞老男人的可能性

【all叶】据说竹马比不过天降

私设叶修离家出走又回去

十八岁正式开始打游戏

年龄操作多

傻白甜日常向

 

叶修从小住在B市的军区大院里边,外人可能不了解,寻思着军区大院里边必然挺严肃认真啥的,都是军人嘛,谁会嬉皮笑脸的,更何况还是B市军区。

实际上不然,至少小孩子不是这样的,甚至还比寻常的更皮实。

叶修这性格,混世魔王,大院里的头一份。

你说这小子混吧,他见了大人别提多乖巧了,可是一回头,那小花园的竹子差点给烧了一半,爬起树来比谁都快。

按说这双胞胎还是同卵,指定兄弟俩像吧,可不,叶修叶秋两兄弟样貌是像,可这个性,啧啧,是一点不沾边。

提起叶秋,正宗别人家的孩子,样样都行,斯斯文文的活像那隔壁两公里开外的省委院里的孩子,还得是正经文职家庭,军转政都不行。

再一看叶修,好嘛,就这脾气,就这机灵劲,跟叶家老爷子简直是一个模子里边刻出来的,要知道叶家的老爷子,打小上山打鸟,下水摸鱼,老爷子那时候最爱干的还有一件,钓龙虾,就那那树枝子,削尖了,帮上根柳条,再扎条蚯蚓,那可真是一吊一个准。

头天弄个半篓虾子,赶明再砍一笼猪草,那邻居简直哭笑不得。

叶修呢,现在是没猪草可以割,不过,隔壁孙老爷子的盆景可是没少遭殃,嘴上说着修修枝子,“咔嚓咔嚓”这么两剪子下去,得嘞,就剩那一主枝了,关键还骂不得,谁叫自家小子孙哲平先怂恿的呢。

要不说这叶修蔫坏呢。

坏不坏的不好评判,总之叶修在大院的孩子里也算是个人物了,关键孩子还都服他呢。也是奇了,叶修特别招小孩子喜欢,到什么程度呢,举个例子吧。

叶修六岁的时候,刚上小学,这周末在外边疯,叶秋没跟着一起,叶修习惯周五晚上把所有作业写完就撒欢,复习什么的,根本就没这档子事儿。叶秋不同,他还得温书,不过话虽如此,兄弟俩的成绩都还是拔尖的。

也不知道是怎么的,大院的十栋新搬来的一户人家正忙活的不停,保姆之类的要下午才到岗,旁边就一个警卫员。

可这家有个孩子,还是抱在手上的,叶修今天出来的早,尚且还没呼朋唤友的骑自行车去,看到那个奶娃娃,心里无意识的柔软起来。

警卫员是个很年轻的小伙子,明显不会带孩子,而这家的女主人也是忙的焦头烂额,男人上班去了,可搬家不能耽误,这左手收拾东西,右手还得招呼师傅搬东西,实在是顾不过来,只能先叫警卫员抱着了。

原本吧,这小宝宝哭的脸都红了,警卫员更是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了,结果叶修一来,这宝宝很快就不哭了,甚至还转着乌溜溜的眼睛盯着叶修看。

叶修干脆上前逗孩子玩,用手捂着眼睛权当捉迷藏了,那孩子笑得咯咯的,完事还伸着小手要叶修抱。

不过叶修自己还只有六岁,这样抱着万一摔了可不行,于是干脆找了个地,坐在小花坛的台阶上抱着小宝宝。

叶修爱玩,爱闹,可本质上却即有耐心,端看是对什么事情,真要是感兴趣的或者要紧的事情,叶修甚至比叶秋更耐得住性子。

要是从这方面看,两兄弟还是很像的。

那时候还没有什么暖男之类的形容词,不过叶修一直对人都很温柔,尤其是小时候,至于后来长大了毒舌,那纯粹是电竞大环境的影响,这话是叶修说的。

哄着小宝宝,一哄就是半个钟头,甚至孩子就在叶修不大的怀抱里睡着了。

叶修还是轻轻的晃着胳膊,让小宝宝睡得更安稳一些。

这边女主人差不多收拾的告一段落,急急忙忙的走过来,笑着邀请叶修来家里吃一碗面条。

叶修甜甜的叫了声阿姨好,这下阿姨笑得更慈爱了些,接过孩子,伸手牵起叶修向刚收拾的家里走去。

小宝宝被放进婴儿床里,阿姨摸了摸叶修的头,温声询问叶修的胳膊酸不酸,叶修特别善解人意的回答不酸,说是一直坐着抱,不累的。

阿姨心里清楚实际上肯定还是累,可叶修这么乖巧,况且小孩子面皮薄,还是不要拆穿了,于是将带过来的腊肉切了不少,都下进了锅里,又点了酱油,肉香四溢的一大碗面条都端给了叶修。

等到叶修吃完面条告辞之后,这位姓柳的阿姨对着尚且睡得香甜的奶娃娃说道:“咱们少天也喜欢小哥哥对不对,等改天,妈妈带你去找叶家小哥哥玩。”

所以道理就是这么个道理,等这小团子会走路开始,见天的跟着叶修后面“哥哥长,哥哥短,一头金发别提多显眼了,可人疼的一笑就是虎牙,可惜遇上的是叶修。

这他娘的谁被缠三年,谁都是这样子好吧,更何况黄少天可不止缠了三年。

他是直接八年抗战啊!

晃晃悠悠萝卜头直接奋斗到少年模样,叶修实在是不习惯也得习惯被某黄姓小崽子跟随的日子。

好在还是有救的,黄少天的表哥喻文州就十分给力,虽然喻文州也就比黄少天大了三岁,但人稳重啊,说句实在话,这要是端个保温杯,就凭借喻文州的日常走路速度,跟院子里的老干部活动室里边的大爷简直没啥两样。

关键这家伙好像心有七窍一般,哪怕不回头也能把扑腾的想上树的黄少天一把按住,目标精准打击,就是偶尔手速慢了,让黄少天向别的地方溜去。

不过就算溜走了,喻文州也能准确的在犄角旮瘩里边逮住一只脸上沾灰的少天同学。

然后笑得人畜无害的领着黄少天回到叶修那边报道,顺手抓住隔壁孙哲平不在的空挡跟着叶修一起去大院旁边的军用机场遛弯。

你问张佳乐,不好意思,喻文州会温声细语的回复你,张佳乐被王家的小妹妹抓去扎小辫了。至于为什么王家小妹妹会这么凑巧的碰见想往外边溜的张佳乐,这就不知道了,不可说,不可说。

王杰希上完补习班回家,看到的就是满头花花绿绿小辫子的张佳乐,王杰希第一时间通知了对面那栋楼的孙哲平。

毕竟老话说的好,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再说了,张佳乐小名就叫乐乐来着。

好哥们勾肩搭背笑得前仰后合,张佳乐小脸通红恨不得立刻就把扎头发的皮筋一股脑的扯下来。

王杰希的小堂妹才五岁,小姑娘那是精致又漂亮,就是这扎头发的手艺确实不敢恭维,但是大院里有项纪律是不能违背的,那就是千万千万不要把小姑娘惹哭了,大院三代都是阳盛阴衰,哪一家能有个小姑娘那真是宠上天。

况且其实小姑娘们都挺懂事的,就是,今天想试试给别人扎头发而已。

第二天,错过张佳乐“娇羞”模样的叶修在孙哲平的细致描述之下也是笑得下垂眼整个弯了起来。

不过叶修还是很讲兄弟情谊的,过了两天,等张佳乐缓解好心情之后,带着他和叶秋一起骑车去了F山基地,在山顶痛痛快快的打了一场靶。

当然,是提前和叶父说好的,让认识的一个叔叔带着进来的。

有哪个男孩子不喜欢枪的呢,只不过跟叶修比起来,叶秋的准头实在是差了点,头两把,那子弹压根就打不到靶上去。

后来还是叶修握着叶秋的手腕,一点一点的矫正姿势,才终于不脱靶了。

95式步枪的后坐力不算大,但那是对于经过训练的人,叶修虽然技术好,但胳膊确实没什么力气也是真的。

反观张佳乐,可以称得上是人不可貌相了,明明看着胳膊和自己差不多粗细,怎么人家就几场下来都不嫌胳膊酸的呢?

按说要是孙哲平那发育特别良好的肌肉,那也就算了,现在倒好,这张佳乐臂力都比叶修强,真是,某种意义上来说白瞎自己是最大生日的那个了。

叶修迷上了玩游戏,虽然还算有分寸吧,但别人不知道,叶秋心里却很清楚,自家混蛋哥哥这次是认真了。

不仅仅是玩,可能这次要动真格。

其实叶秋也没想到叶修胆子会这么大,之前闹着玩的时候,自己装模做样的说要离家出走,完了还收拾了一个小行李箱。

结果自己没走,叶修倒是麻溜的逃了,还不忘拎走自己准备的行李。

叶秋能说什么,叶秋什么都说不了,只能看着叶父气的像只蛤蟆一样在客厅转圈圈。

得嘞,父子俩杠上了。

叶父不肯服软,甚至还放言就让叶修呆在外面别回来了,实际上,见天的用GPS定位叶修的手机,看看这小子又去了哪儿。

甚至在一周之后,还偷偷摸摸的给叶修的支付宝里面打了点钱。

生怕孩子在外面冻着饿着了。

天可怜见,叶修出去三天,自家亲妈就委托了在N市军区的好闺蜜的一双儿女苏家兄妹成功截胡一只叶修修。

叶修在H市那真是快活似神仙,游戏玩着,风扇吹着,哥们处着,咳咳,结识了靠谱的新朋友苏沐秋。

虽说条件艰苦了一点,可叶修那是真的丁点不在乎,大夏天捧着门口货车五毛钱斤的西瓜,和苏沐秋坐在落地风扇面前吃的可开心了。一点看不出一个月前高干子弟家庭的优渥生活过去。

苏沐秋其实也挺惊讶的,因为他和妹妹纯粹是因为自家老娘常年军区走不开,自家爸又是海军中校,一两年才回来一次。妹妹苏沐橙实在又不习惯辗转在亲戚家里或者孤零零的呆在军区宿舍里,所以苏沐秋才带着妹妹住在外面。

苏沐秋是自小就这样,可叶修不是,但叶修却很适应这样的生活,从来没在意过生活质量是否下降,就连楼下小面馆的阳春面都吃的香甜。

打打闹闹,嘻嘻笑笑,两个少年带着妹妹在一起住了两个月。

住在一起的日子里,叶修还迷上了一种叫方便面的上头速食,简直一见泡面误终身,恨不得天天红烧牛肉,老坛酸菜,香菇炖鸡不重样的吃。

但苏沐秋还是很有分寸的,最多三天吃一回,还是两人分着吃。

至于某一次打游戏的时候急着操作,叶修一不小心嘴唇擦过坐在旁边的苏沐秋这样的小意外就不提了。

总之,革命的友谊十分坚挺,友情的小船逐渐驶向爱情的巨轮。

为什么是三个月呢,一是因为叶父按捺不住了,毕竟暑假都快结束了,自家崽还没有回来的意思。二是因为苏家兄妹要去B市上学了,因为父母即将一起调往B市军区。

所以一拍即合,再加上这期间叶秋的不断短信QQ轰炸,以及差不多摸清未来职业方向的叶修,于是两个少年就手牵手,愉快的带着行李和小妹妹回家了。

叶修回来是件大事,尤其回来还带了个,带了个“情敌”。

没错了,绝对是情敌,张佳乐用他这十几年来的第七感担保,苏沐秋绝对是个大威胁。

是的,情窦初开的年纪,叶修的儿时的玩伴多半都进化成了暗恋者,没看到喻文州笑得仿佛身后开出什么诡异的黑色莲花的样子吗?

黄少天瞄了一眼就十分自觉地离喻文州远了一些。

至于在角落里摩拳擦掌的孙哲平,估摸着是很想和苏沐秋来一场真人PK,还有王杰希,恐怕等王杰希赶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摸清楚苏沐秋的个人信息了。

谁都不能服气,凭什么竹马比不过天降。

凭什么他苏沐秋就捷足先登和叶修谈起了甜甜的恋爱,连叶秋都知道,这家伙就是个大尾巴狼,动不动还偷亲叶修!

还忍个屁,不忍了,不就是新调来的军校老师家的儿子吗,同辈切磋交流一下肯定很符合逻辑。

竹马们轮着来,各个方面都来比较一下,就不信比不过苏沐秋。

结果如何,额,这不重要。总之三年后一起考入军校的几个人里面,苏沐秋每次都是第一名,得瑟的没眼睛看。

更让人血压飙升的就是苏沐秋每次都能拉着偶尔俱乐部休假的叶修在大院里散步聊天,在一帮子叶修竹马的面前搂腰,牵手宣示主权。

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天降胜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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